根据中国质协字[2009]43号文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队伍建设,建立评价机制,完善注册制度、规范管理办法,提高诊断师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咨询、指导和评价水平,我会决定,建立《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制度》(简称注册制度,见附件),并于2009年起开展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工作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每年进行一次。相关要求及申报条件详见注册制度。
二、申报人必须填写《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注册申报表》(可从 www.njcaq.org网站下载),并附相关的证实材料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,寄至南京质协,申报材料概不退回。
三、南京质协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后,向合格者颁发南京市质量管理小组诊断师的注册证书。
四、申报时间:2009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,以寄出邮戳为准。
五、申报人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,交纳申报注册费10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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